RCEP今起生效 有哪些利好?

  #RCEP今起生效 有哪些利好#新的起点,新的篇章。1月1日是2022年的开始,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正式生效的起点。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的生效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

  数据显示,到2025年,RCEP将会给15国成员的出口带来10%以上的增长。到2030年RCEP成员国国民收入合计将增长1860亿美元,年出口总额预计额外增长5190亿美元。

  对我国来说,“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在2021年12月3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协定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协定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将提振贸易和投资信心,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历时八年终于签署,全球最大自贸区顺势而生

  2020年11月15日,RCEP第4次领导人会议期间,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式签署协定,全球最大自贸区顺势而生。

  数据显示,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

  然而,回首过往,RCEP的签署却并非顺风顺水。

  2012年,东盟10个国家发起了RCEP谈判,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国家参加,目标是在与这些国家签署的各个“10+1”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成一个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互惠的大型自贸协定。

#RCEP今起生效 有哪些利好#为共同推动这个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变为现实,自发起RCEP谈判以来,各成员国积极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8年间,共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23次部长级会议、31轮正式谈判。

  不过,由于谈判涉及领域多,参与国多,且各国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在贸易自有化水平等规则方面上达成共识,成为RCEP谈判前几年进程中的阻碍因素。

  2017年11月14日,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这不仅是谈判以来的首次领导人会议,还为此后的磋商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方向,谈判进入“加速期”。

  2019年11月4日,RCEP第3次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除印度外的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2020年,RCEP各成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全面完成市场准入谈判,并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最终在RCEP第4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署协定。

  “这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曾刊文指出,RCEP签署充分展示了各成员国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鲜明态度,共同发出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的集体声音,如同阴霾中的光明、寒风中的暖流,将有力提振各国发展信心,为国际抗疫合作和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正能量。

  更加开放、自由,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RCEP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自由、透明的经贸规则。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等,协定文本长达1.4万多页。